“你是不是傻?他辈分比你们高,当然得叫小舅舅!但他年龄比你们小呀。所以才让你们看着它点!”
“那他年龄比我们小,我们应该他叫弟弟呀。”邱逸泽不解的问!
“他辈份比你们高。”
“妈,什么叫辈份?”
繁花无奈,又来了,《十万个为什么》又来了吗?她怎么回答?
想了想问他们:“爸爸的弟弟叫什么?”
“叫叔叔。”
“嗯!”
“那妈妈的弟弟叫什么?”
“妈妈的弟弟叫舅舅。”两个孩子抢着回答!
“对了,他就是妈妈的弟弟,所以你们应该叫舅舅。明白了吗?”
“哦。。。。。”
两个人点头,也不知道到底听懂没有听懂。
没有时间给他们贫了。也不想让他们逮住问《十万个为什么了》!
赶紧回店,继续营业,继续挣银子。
当初开店也是为了能够照顾孩子,不耽误接送孩子。
在哪里上班?给谁打工?到点了,该接孩子了,你能够说走就走?
星期六,星期天孩子没有地方去,她能整个都得带着。
自己开店,在店里玩儿也好,让他在门口玩儿也好,都挺方便的。
而且孩子见得人多,接触的事儿多,性格也变得开朗!
就因为这个,房东有一段时间,天天给她找事,想把她撵走。
因为房东的女儿也上一年级了,他媳妇儿也到处打工,没法接送孩子。
他看着繁花这样挺好,不耽误挣钱,也不耽误照顾孩子。
就想把繁华撵走。他们家自己干。
房东既然有要求,繁花也没话说,只能认了!
但是当初接这个房子的时候,她花了接近两万块钱的转让费,还有装修也花了不少钱!如果他们能给一定补偿的话,她肯定没有理由不走。
但是房东不想给补偿,就想直接把他撵走。
哪有那么好的事?
房东就让她拿合同出来,我当初也没说不能收回呀,现在我们自己有用!
因为当时繁花租这个房子的时候,是和现在房东的爸爸签的。
可是他爸爸早就去世了两年了。
因为关系处的都挺好,后来也没有继续签合同。
每年只给一个收据就罢了。
繁花的虽然留着,当时签了却十分简单,没有说不许转让,没有说不许无故的撵房客!
只写了甲方同意把房子租给她。收租金是多少多少?
非常简单!
繁花就说:“你们想自己干,想收回房子,那我肯定同意,但是当初租这个房子的时候,有转让费,而是你们家自己收的,并且当初你们给我这个房子的时候,刚刚建好,只有一个框架。
我花钱,吊顶刷墙,我还找了泥瓦工,盖的砖墙,还有两边的墙垛子。
这些,我通通一共,花了将近3万块钱。
后期的装修我就不说了,里里外外我装修了两三次,每次一两万,每两三年就装修一次,最后一次装修我也用了一年多了,这些我就不算了,毕竟是我自己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