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义也拿出自己的精钢长枪,站在对方攻击的队形前。
他立在马车上,紧握长枪迎着敌人。
“杀……”
随后枪出如龙,枪头竟然像长鞭一样,飘来荡去,丈八范围之内,敌人尽皆破喉而死。
远远看去如同浪打礁石,瞬间粉身碎骨。
忽剌班胡见状,心胆俱裂。
他知道这次完了,这是踢到铁板上了。
这是对战吗?这是排队屠杀啊。
“撤,快撤。”
鸣金收兵。
此时已经尸横遍野了。
在火器之下,杀戮的效率是如此的高。
这一会儿的时间,兀良哈已经损失三万多人。
加上刚开始的损失。
现在完好的人也不过只有三万多人。
郑义看着对方狼狈逃窜也没有追击。
“打扫战场,抓捕战马。”
“顺便补刀,不留活口。”
都是一些伤兵,留着干嘛?
黄三凑过来。
“少爷不追击吗?”
郑义没好气的道。
“追什么击?你们追上吗?即使追上了,你打的过吗?”
“我们又没有多少骑兵。”
这一整天,郑义都没有动,全在收拾战利品和尸体。
暴尸荒野容易滋生瘟疫,所以还是埋了的好。
“少爷,我们抓了一万战马。”
黄三喜滋滋的过来汇报了。
这一万匹战马,一匹卖一百两,那就是一百万两。
果然战争才是发财最快的途径。
“向大宁发消息,告诉他们可以过来做买卖了。”
这一万战马他是一匹都不准备留,全都卖给那些商人。
人家响应自己,自然要给他们好处。
这些商人招募的勇士,配上战马,还可以轻松的为他清扫好后路,何乐而不为呢?
他们帮他清扫完后路后,此次消耗的弹药,可以经过他们快速的补充上来。
郑义才不会去为朱棣送补给那,送补给哪里有战争来的好玩?
朱棣为他牵制着鞑靼,而他则对兀良哈来一个犁庭扫穴。
这一大片肥沃的东北沃野,不知道能够挣多少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