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变化。你尽管实话实说,我不在乎!”王洵等得有些着急,忍不住低声催促。在身边人嘴里,他当然听到过无数赞颂。可类似的话若是能从一个曾经憎恨自己的人口中说出来,感觉肯定大不一样。
“街道变得干净了许多。也整齐了许多!”小拙在心里偷笑,同时非常谨慎地组织着自己的语言,“店铺里的东西多了,逛街的人也多了。还有,大伙衣服的颜色也鲜亮了许多!”
“就这些?!”王洵约略感到有些失望,这算什么功绩。任何没有战争的地方,恐怕都是如此。
“民女看到的,就是这些。”小拙点点头,大着胆子确认,“在大人眼里,这些也许微不足道。但在民女这种当地人看来,却已经是难以置信!”
“哦!”王洵毫不犹豫地忽略掉后半句恭维,论起拍马屁的水平,小拙的确是名副其实的笨嘴拙舌。
对方却好像没有这个觉悟,想了想,继续说道:“大人有所不知。在您来以前,柘折城里边,男人只准穿黑色和白色的衣服。女人,女人成亲之后,没有丈夫的允许,根本不准上街。即便出行,也要用布包住脸和手脚,外边只准露一双眼睛!”
“啊!”王洵诧异地张大嘴巴,满脸难以置信。他的注意力都在大局和高层,根本没心思琢磨民间这些鸡零狗碎的东西。猛然听人一说,才意识到其中所包含的意义。
移风易俗。这是书中所推崇的上等治政之道。潜意识里,王洵受儒家理念的影响依旧很深,只是他自己不知道而已。“这种变化,是好,还是不好。你说实话,我不会怪罪你!”仿佛希望得到某种肯定,他继续追问。压根没注意到自己说话时那种期盼的语调。
“民女,民女其实也不太清楚!”小拙抬起头,鼓起勇气说道。“民女的家族虽然昄依过天方教。但,但其实都不是虔诚的信徒!”
“这个我知道!”王洵信口点评。以老麦尔祖德的精明与善变,能做个虔诚的教徒才是怪事。
“所以,所以民女和妹妹从小就不喜欢把自己包裹的严严实实。”小拙看着王洵,目光中流露出一片坦诚,“也不喜欢总被关在一个大院子内,从早到晚对着天空发呆。民女喜欢彩色的衣服,彩色的马车,和一切色彩绚丽的东西,不喜欢简单的黑与白。那样,太素,也太压抑!”
“对,的确太压抑!”王洵笑着着大声附和,突然觉得眼前的这个女孩很顺眼。“女人么,哪有不喜欢穿漂亮衣服的。在我们大唐,几乎每个像你和小麦这么多大的女孩子,都会把自己打扮得花枝招展。不仅白天时可以驾车马车出去逛街,到了晚上,也可以在仆人的陪伴下,打起灯笼去逛夜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