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朗:“……”
哼。
男子汉不和女孩子计较!
朗朗也吃了一口肉,到底是小孩子,喜形于色。
一口吃下去,心满意足,又费劲儿笨拙的踮起脚,夹了一筷子的肉,别别扭扭的放进了程易的碗里。
“呐。”
他小声道,别开头朝这一边看去,小脸蛋有些红,“你也吃,你要付钱的。”
程易被逗得一乐。
也不知道朗朗这孩子性子像谁。
这两天,虽然两人关系已经不像是之前那样紧张,但是,这小家伙还是拘着。
倒不是厌恶自己。
而是天性使然,就是个不喜欢表达的性子。
不过程易倒是不在意。
这个年代的人,大多如此,即便喜欢爱着对方,也都羞于启齿,甚至喜欢用一些极端的方式表达。
喜欢你,不明说,扭扭捏捏的送东西说点儿调侃的话都算是好的。
要是遇着一些极端大男子主义的,他们的喜欢更要命。
早些年,程家村就发生过因为自家婆娘多看了一眼别的男人,结果被自家丈夫用锄头给敲死的事儿。
后来男人吃了枪子儿,留下一个儿子,如今被爷爷奶奶拉扯着长大,估摸着也得有十七八岁了。
程易吃着红烧肉,味道对他来说算不上顶尖。
但是因为是自己儿子递给自己的,却仍旧叫他笑得眯起了眼。
“很好吃。”
他笑着道:“谢谢朗朗。”
小家伙动作一顿,别开眼,一本正经道:“大家都是男子汉,客气什么!”
程易:“……”
得。
这儿子,没法了。
…………
一中。
程兆根正在备菜。
他穿着一件白色长罩袍,戴着帽子,正蹲着在水里头捞洗干净的白萝卜。
说是备菜员,但是实际上,就是个螺丝钉,厨房里头哪里需要就去哪里。
卸货,洗菜,切菜,洗碗等等。
程兆根和媳妇儿齐英俩人都没什么文化,靠着大儿子程明生在一中教书,又是托关系又是走后门,这才好不容易得了这个职位。
然而,虽然是个体力活,也不是编制内,但是走在路上,程兆根的腰杆儿仍旧挺得笔直。
不为别的。
就因为自个儿大儿子,那是在一中里头教书的!
铁饭碗!
吃公粮,城镇户口,他儿媳也是一中的教师,走在路上,谁不喊自己一句程师傅?
他老程家,只有他程老二家才出了个吃公粮的,独一份儿!
程兆根骄傲着呢!
将白萝卜刚刚从水里头捞出来,程兆根擦了擦手,又拿起菜刀,准备将冻烂了的地方给挖了。
这些白萝卜是去年入冬存的。
元安县的白萝卜不是那种大长萝卜,而是圆圆的一个墩儿,吃起来肉质紧实,不空,加上肉一炖煮,味道极其好。
程兆根想起今天早上大哥程前来找自己,托自己帮着忙,说看看能不能帮着他儿子,也就是他大侄子程俊杰,在学校里头找一份正经工作。
他那大侄子,年纪大了,开不了亲,县城里头的姑娘一听说是做小吃生意的,总觉得不体面。
那些个农村姑娘,大哥程前来又看不上,拖来拖去,眼见着就要奔三了。
这不,着急了,赶紧来找程兆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