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可能会那么有一天,这件事情被人公之于众,这时社会上的许多人就会说,为什么这三个女生在夜店这种地方那么不小心呢?都那么大了,明明知道这地方那么乱还那么不小心,真是活该。
她们来夜店有错吗?或许是有的,女孩子来夜店本身就不是一件很安全的事情,但归根结底,错的还是作恶的人,夜店本身并不是提供作恶而是娱乐的地方,只是酒精的存在,想要作恶的人多了,慢慢也就变了性质。
许多人对夜店的印象就是不安全和混乱,却很少有人会对夜店为什么会变成这样进行深入的思考。
到底是“夜店”是不安全的,还是某些的“人”?
总有人说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却从来没有人想过危墙为什么会是危墙,又为什么不拆了那危墙,然后重建成一面坚实可以遮风挡雨的墙。
因为那太难了,无论是拆危墙,还是建坚墙,都是非常难办到的事情,所以就滋生出一小部分人,他们把自己的无能发泄到那些被危墙伤害的人身上,以彰显自己的清高和清醒。
有人总说女生明知道夜店有危险却还要去,那不就是活该吗?这是她们的权利,但是被他人侵害不是她们的义务。
她们去夜店遇到危险则是她们选择这份权利可能要承担的后果,但是这从始至终都是她们自己的事情,你可以劝她不去,可以阻止她,你可以在她去了以后被伤害责怪她不小心,责怪她对自己不负责,这些是对的,毕竟爱深责切,但是绝不能说她去了被侵害是活该的一件事情。
有人说女生去夜店就是羊洗干净身子进狼群,这是一句非常愚蠢和不负责任的话,因为他们把狼吃羊这种动物天性当做了怪罪女生被侵害是活该的说辞,就好像女生去夜店被侵害了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一样,因为狼吃羊不就是天经地义的吗?
女生不应该去夜店,因为那里不安全,因为那里混乱,因为这个社会还不太好,但是女生去夜店也绝对不应该被侵害,被侵害也绝对不是一件活该的事情。
你可以说她不小心,可以责怪她马虎大意,可以责怪她对自己的安全不负责任,但你绝对不能说她活该,没有谁在没有伤害他人的前提下被伤害是活该的。
人们总喜欢教育自己的孩子要注意危险,要小心坏人,却很少正确地教育他们不要去成为恶人,不要去作恶,当然,恶人之所以是恶人,不代表他没学过法律,这个社会法律普及,知法犯法的人更多。
一个穿着短裙的女孩子受到侵犯,然后有人怪罪她穿着那么短,不就是勾引人犯罪吗?然后转头来教育自己的女儿,以后出门不要穿短裙,这样容易被坏人盯上。
没错,穿着暴露的女生确实更容易被坏人盯上,但是穿着暴露的女生被侵害不代表是应该的,不代表她是错的,她没有伤害任何人,反而是被伤害的最深的,而且还会被许许多多的人进行二次伤害。
受伤害者成为了活该之人,这是很可悲的事情。
其实不去作恶,那才是最好的小心。
当然,这是不可能的,这世界上的人不可能都会成为一个好人,永远都会有人做坏人,不能把自己的安全放在别人是否是个好人上。
所以保护自己还是最重要的,因为这个社会还不完美,还有很多的坏人,还有很多喜欢受害者有罪论的蠢货。
也正因为如此,我们也才需要努力,让这个社会变得更好,没有人会伤害别人,没有谁再被伤害,没有坏人再侵害别人,乌托邦不现实,但我们可以努力的实现,从自己做起。
(ps:我是不支持大家去夜店的,但是我更不支持受害者有罪论,在没有伤害他人的情况下,没有谁被伤害是活该的。)
这时叶廷杰看见了什么,然后笑着指了指一个方向:“警察来了。”
几人看过去,果然看见几个穿着制服的警察正从人群中走过来,许多客人惊讶地看着他们,虽然是夜场,但是也不是经常能看见警察的。
“老陈你先走,我和老莫陪着她们三个去处理就好了。”叶廷杰看着陈逸飞道 ,“我们不能都牵扯进来。”
“我知道了,有什么事情回头打电话叫我。”陈逸飞一点犹豫都没有,点头同意。
这不是讲不讲义气的问题,这事八成是要进局子录口供的,陈逸飞除了开始和叶廷杰几人讨论了一下办法以外啥也没干,基本是个局外人。
陈逸飞去了也提供不了什么帮助,他能说的叶廷杰也都能说,莫临更是目击证人,所以他们两人陪着三个女生就够了。
而且这种麻烦的事情就像一个圈,不能全部人都进圈里,得有个信得过的人在圈外负责处理特殊情况,这是陈逸飞兄弟三人一直以来的共识。
如果有人在圈子里出不来,那么在圈子外的人就负责拉他们出来。
如果拉不出来怎么办?
那到时候再一起进圈子也不迟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