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前这个欢喜之情溢于言表的青年,贺明珠有些恍然,极力搜索脑海中的所有青春年少的记忆。
前世那几十年的记忆太过近,以至于覆盖了今生这十多年的时光。这一位青年男子猛然出现,贺明珠一时想不起也是情有可原。
“是我呀,朱晓明啊1朱晓明瞧着她淡淡笑茫然的模样,就知道这位老同学把他忘记了!
他摊手做出一副好受伤的样子:“唔,太伤心了,才几年,你就把我给忘了。我们还同名呢,多有缘分的啊1
贺明珠:“……”
兄弟,咱俩同名?朱,晓,明……就同了一个字吧?
她寻思这“明”字应该是他们这一辈满大街泛滥的名字吧?这样就算很有缘分了吗?
贺明珠想起来了,这位小朱同志,是她的初中同学,向来就很……活泼?
想不起老同学的名字,是她的错,这一点她必须道歉:“不好意思啊,老同学!忙得我有点恍神,差点没认出来。”
朱晓明佯怒,摇摇手指头,“不,不,不是差点,是完全好嘛。”说着他又半俯着身,定定看她。
贺明珠被看得好不自在。咦,这老同学还这么没礼貌的吗?
“你这是怎么了嘛?忙什么,忙得嘴都干裂了1朱晓明吃惊地嚷嚷,好像发现了新大陆?
“原谅你了,原谅你了,我大人有大量,不跟小姑娘计较1朱晓明一副心痛模样,想去拉明珠胳膊,又收回了手,改成招手,“你快跟我进来,去我办公室喝点水1
这一连串都是朱晓明在说,贺明珠根本就插不上话,就被他似火的热情给安排得清清楚楚了。
可能,有些人的性格就是这样吧,明珠心想。
朱晓明是原县县城人,城镇户口。初中在金镇和贺明珠同学,还是因为他父母工作调动的关系。那时他插班到金镇初中来,正好是贺明珠的后桌。
后来毕业之后的去向,明珠就不知道了,如今看来,应该是被招工了。她坐在朱晓明办公桌前的藤椅上,看着他张罗来张罗去。
朱晓明先是拿了桌头一个印着“xx砖厂”的搪瓷杯,握在手里好一阵,纠结不定的样子。后来却放下,从办公桌抽屉里翻出一个蒙尘的新杯子。
用开水壶里的水倒进去烫了烫,洒去窗外。然后放茶叶,倒开水。等茶叶有点开了,又用另一个壶加凉水。完了,还倒了点在手背上试了试水温,才满意地捧给贺明珠。
贺明珠莫名觉得有些萌。这样一个活泼泼略显浮夸的男孩子,却这般细致认真地做这些事。她脑海中不经意就浮上了一句话:
“心有猛虎,却细嗅蔷薇。”
不过仅仅三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