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似乎是学生时代解数学题时养成的习惯(而现在,也在用面对一道困难压轴数学题的方法去解剑娘,先去解几道简易的题目锻炼技巧)。
我时常不无欣喜的想,世上多少人对职业工作应付了事,不热爱也不投入,而我能在找到感兴趣的事情后,迅速进入心流,投入进去,岂不是自己也挺特殊的,没想象的那么普通。
这也令我对剑娘这第一本书愈发珍惜,乃至于觉得如果主观意识上去瞎写哪怕一个字,都是对自己尊严的莫大侮辱,内心涌现极度的不适。
这固定的认知,执呦的将每一次下笔都当作神圣的第一次,像创世主的造世一般郑重以对。
不知天高地厚的像写出优秀作品的使命感,加上,对于每一个字都力求竭尽全力的认知,构成了我在遇到能力瓶颈时,阻止我强行下笔的最大一堵墙壁。
以前带着我天真的想象力飞行的它们,如今却成了最终的包袱,可是最初又是它们构成了我的写作生命啊,若让我放弃,写作就像高高的积木被抽去最底层的两根木块,摇摇晃晃的,让我惊恐。
越是下不了笔,就越是认真以对,越是认真以对,就越是下不了笔,陷入层层叠码的怪圈,越来越难受。
而这一切的一切,最开始的缘由似乎是最初自信心的垮台——我开始失去新人写手的迷之自信,清楚的意识到自己的经验局限与写作手法的幼嫩,愈发沮丧。
这种新人意识到自身的幼稚与局限后,心态转变的骤然,对我而言尤为致命。
没有‘优秀写手’的能力,却染上了‘优秀写手’对文字的要求。
我偶尔自嘲自己。
或许破罐子破摔,无所谓的硬写,随心所欲,能破开瓶颈呢,收获另一种海阔天空的风景?
我时常这样想。
但是我不敢在剑娘上尝试,在我的心里,它从不是实验品,而是我该郑重以对的作品。
然而可能就像很多男孩,对喜欢的人越是认真以对,越是得不到对方,而如果满不在乎一些、大胆调皮一些,反而能获得佳人倾心一样。
这可以被冠之以傻,然而从小到大,生命中总是有那么一个女孩,让你在她面前是总是拘谨害羞,奉若掌上明珠般对待珍惜,可就是没法走到最后,甚至最终都触及不到她,只能眼看着她变成一道回忆里的风景,在很久以后伴着凌晨的空气冲刷肺叶,嗓子眼冰冷难受……
或许我需要从头再来,默默开一个小号去随心所欲的写一部只求舒服的简单作品,有目的淬炼情节、锻炼技巧,重拾写手的自信?
此时此刻,我是这样的问自己。
……
现在是凌晨五点零一分。
这一章停了两天。
两天前暂停下来保存文档睡觉前,心想着后面再多解释一些。
但今日凌晨醒来失眠,开灯读了会儿,不时出神,然后犹犹豫豫还是穿上鞋,做回了电脑前,决定一次性写完这章,预想中那些矫情的话就不说了,大伙看到这儿应该也觉的婆妈了吧,额,我老是这样,总是担心他人对自己不满意,容易悲观。
连自己都开始嫌弃自己了。
让我想想,还有什么要交代的呢。
对了,有件事一直没和大伙说。
今年五六月的时候,小戎谈了一场半失败的恋爱。
是的,恋爱。也,是的,失败的。
嗯,‘一场半’,没打错字。
四五六月份那会儿,好像有段时间,忽然更新稳定了,就是为了恋爱的对方努力码字的,那时候动力十足,不过后来,也随之分手,而愈发焉了。
现在已经过去三个月了,我差不多可以以冷静的情绪,回首看去,不偏不倚的给大伙回顾了:
为什么是‘一场半’,因为起先是‘半场’……好吧,压根就没开始。
那是三月份,从学校回家时,老同学邀请,途径南昌时,逗留的三天游玩。
当时和老同学开玩笑,说去玩可以,让她介绍个闺蜜……没想到她真带来了!她们一起去车站接我,现在都后悔,当时穿的太随便了,发型也没弄好,可恶。
写到这里,我都忍不住傻笑。
那个女孩很朴素,细看并不是社会主流凝视下的美女,也没有网上那些女菩萨妆容漂亮,但是一笑起来,是真的要了我的老命啊。
好兄弟们,我是真他娘的遭不住,从第一面起,眼神总是忍不住用余光去瞄她,心里把夹在中间的老同学感谢了一百万遍,不亏老同学我中秋给你寄月饼!够义气!
然后,然后当然是傻傻的‘孔雀开屏’,忍不住‘雄性炫耀’啦。
再然后。
然后就没了。
回家了,一切都结束了。
具体原因其实我也很难总结,只是现在回头看,才能后知后觉很多细节:
其实她应该对我印象不耐,也有些好感,但……我没把握住,还是错过了,犯了恋爱的新手病。
现在再回头去看当初离去时写的小诗,还有点不好意思……
这是强行挽尊定义的‘半场’,后面还有一场,是在五月份,与对方其实是三月底在网上相识的,也是在告别了南昌那个爱笑的女孩之后,心里怅然若失的时期。
是在五月份确定了关系,六月中结束,对了,这总体是场网恋,全程人也见到一个,不知道对方什么样子……喂大伙小声点笑。
好了好了,你们笑吧,不管你们了。(我也在笑)
具体的,写到这里还是不愿写下去了,其实已经不在意了,但是有点难堪,难以启齿。
因为虽然只有短短两个月不到,但是这是第一场确定关系的恋爱,哪怕是网恋,但我还是十分认真的投入了进去,就像上面提到的心流状态一样,最后投入了太多了,不管是精神上的,还是物质金钱上的。
到头来竹篮打水一场空,人财两失……其实也不能全这么说,爱一个人这个行为有代价,而孤独就没有代价吗?总是要付出成本代价的。而且爱情中获得强烈的价值感与幸福感,确实是十分神奇的,很难用价值衡量,热恋时我确实很快乐幸福,虽然是自我感动,是体液中扩散的多巴胺欺骗神经上皮的,但是至少也算是短暂体验到了。
虽然现在回过头来看,为这恋爱脑所付出的物质代价确实十分昂贵,就像一个老朋友听完后撇嘴骂的:你他娘的还不如找个x呢,还能摸到真人。
骂的好,我活该。
以后不会再那么天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