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鉴定中心。
林姐说:“狗死于甲胺磷中毒。
甲胺磷是剧毒,通常用作农药。
一般经呼吸道和消化道摄入中毒,会导致机体腹痛,头痛,呕吐,甚至肺水肿,呼吸麻痹死亡。
消化道检出少量的甲胺磷,皮肤组织和血液中均检出了甲胺磷。
皮肤组织表面未发现注射针孔样。
主要致死量集中在皮肤接触。”
题安推测:“皮肤接触?那就是它生活的环境中,能接触到甲胺磷了?
狗和人类的生活环境,大部分情况下是重叠的。
这样说来,这个村的村民生活,也暴露在有毒的环境中。
那林姐,这样的话能定刑事案件吗?
毕竟不能对案件进行定性,就没办法强制验尸。”
林姐说:“不行,现在的结论,还不足以支持立案。”
题安的手机响了。
梁落打来电话,“队长,村民中又有一人昏迷休克,现在在医院进行抢救。”
题安赶紧到达梁落所说的医院。
死者已经盖上了白布,家属伏在死者身上,哭得几乎要晕厥过去了。
题安问抢救大夫死亡原因。
抢救大夫说病人送来的时候,病人已经进入深度昏迷,无意识地抽搐,大小便失禁。
医生初步判断为中毒。
情况紧急没有时间化验,不清楚是哪种毒化物引起的中毒。
只能静脉注射阿托品同时进行电动洗胃。
但很遗憾,病人中毒很深,还是没有救过来。
题安跟家属进行沟通,并苦口婆心地劝说家属同意尸检。
题安问询家属,“死者是突然有症状的吗?”
家属哭着说:“我们村儿有个天然温泉,村民们就舀那里的水洗澡。
我家孩子洗完澡之后,刚坐在电视面前,手里还拿着遥控器呢,一下就倒在地上了。”
题安警觉,“是温泉水?”
因为林姐说,那只狗死于甲胺磷中毒,而中毒方式主要是皮肤接触。
题安问:“那之前死亡的四个村民,他们为什么不就医?”
家属说:“我们村有个神婆,叫三姑。
三姑很厉害的,我们村的人都找她看病。
之前死的那几个,三姑一看就说不中用了,阳寿已尽,让他们的家属准备后事。”
题安问:“那为什么你带着你的孩子来医院了?”
家属低头,“三姑给我家孩子开了一碗仙药,孩子喝不进去,都吐出来了。
我家有三轮,孩子他爹说别在家等死,来医院试试。
所以我们就来医院了。
没想到,还是不中用。
我的孩子,被抢救那么半天,受了那么多罪,早知道就不折腾了,死也死在自己家里呜呜呜”
她的丈夫打了她一巴掌,高声吼她:“别乱说话!哭什么哭?留着一会儿哭!
医院治死了人,别想这么了事。问他们要赔偿!”
她丈夫拿出手机,给村民们打电话。
一个小时,村民们已经聚集在了急诊。
在急诊闹了一会儿之后,他们盘腿坐在了医院门口,不让人出入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