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岳林带白若雪走到一扇窗户前说道:“就是这一扇。”
她一看,正是靠床头最近的那扇窗户。不仅上面的窗户纸上留下了吹筒使用后留下的破洞,更巧的是严双喜长衫上的盘扣也是在这扇窗户附近的草丛里被发现的。
“原来是这样……”白若雪略有所思地点了一下头。
“草民以为玉儿就是因为被凉风吹头,所以才导致头痛,于是就把窗户关上了。草民给玉儿喂完水之后,交待了几句后便离开了。”
白若雪略感疑惑,问道:“你特意来到谷遗玉的闺房,却只是给她喂了一口水就回去了?本官猜想,你应该是有什么事情要找她聊,所以才来的吧?”
“大人英明!”谷岳林承认道:“这段时间玉儿和阿妍争吵过好几次了,草民是想过来开导她一下,让她别和妙妍针锋相对了。不过看着玉儿身体不适,想想来日方长就没有提起此事。可谁曾料想,我们父女就此阴阳两隔了”
“那个盛甜汤的碗放在茶壶的边上,你在为谷遗玉倒水的时候,有没有看到里面还有多少甜汤?”
谷岳林极力回忆一番之后答道:“应该还剩下了小半碗。当时草民还觉得奇怪,平时玉儿她最喜欢喝容妈煮的甜汤了,怎么今天还剩下了小半碗?后来想来,应该是她觉得人不太舒服,故而没有喝完吧。”
“你离开的时候,有没有将油灯熄灭?”
“没有,草民觉得亮点比较好。而且那个时候亥时都没到,玉儿说等下还有事情要吩咐暮沄去办,所以就没熄灭。”
白若雪试探着问道:“你随后去了严双喜的卧房,这个时候妙妍也在房间里。之后严双喜先行去了书房等候,而你却在房间中逗留了一小会儿,然后两个人才先后离开。本官猜想,你是和妙妍说起了谷遗玉之事吧?”
“大人所料不错。”谷岳林也不隐瞒,坦率答道:“本来草民是想单独找机会和阿妍谈的,不过昨晚要和双喜谈论生意到很晚,又恰巧有这个机会,所以就借此机会和她说清楚了。草民让她别再和玉儿针尖对麦芒了,一切以和为贵。至于玉儿那边,草民也答应她会去从中周旋,让她们母女二人就此和解。”
听完谷岳林的话后,昨晚谷家的相关人员也就全部询问完毕了,赵怀月便打算去大理寺提审被认为是杀人凶嫌的许东垣。
在离开的时候,赵怀月先问道:“顾少卿,采菊客用来吹迷烟的吹筒,可曾找到?”
“禀殿下。”顾元熙上前答道:“谷家的大院也好、许东垣逃跑的路上也好,微臣都派人仔细搜寻过了,不曾见到此物。”
“那就说不通了。不论在假山堆了藏匿匕首和图纸的人是不是许东垣,他既然要选择将东西藏在里面,就是为了防止被人发现自己身上带着作案工具。即是如此,他为何又不把吹筒藏在一起呢?况且许东垣被抓获后,他的身上也没有找到吹筒,他若是采菊客的话那吹筒又在何处?”
“殿下所言甚是。”顾元熙顺势答道:“微臣也以为此案疑点众多,不宜草下结论,妄定许东垣先奸后杀之罪。以微臣愚见,谷家还有人隐瞒了重要之事,只有将他们的嘴巴全部撬开了,方能将所有疑点解开,此案才可拨云见日。”
自从和白若雪合作查办了几起案件之后,顾元熙已经学乖了,在案子真相大白之前绝对不会先入为主妄下定论。
果然,赵怀月对他的转变相当满意,继续问道:“那么以顾少卿之见,谷家的这些人中,又是哪几个隐瞒了事情呢?”
“首先就是严双喜!”顾元熙想都没想就答道:“光是他一反常态跑到伙房喝甜汤一事,就有诸多疑点,更别提出现在谷遗玉闺房窗外的盘扣了。他应该隐瞒了相当重要的事情,微臣怀疑甜汤里的迷药就是他下的。不过谷岳林在见过谷遗玉之后马上就找到了严双喜,两个人一直到案发后都是在一起的,严双喜并没有作案的时间。”
赵怀月笑着点了点头,示意他继续往下说。
顾元熙接着说道:“虽然谷岳林和妙妍在严双喜卧房为了母女关系一事讨论了一会儿,严双喜有一小段时间能够跑到谷遗玉闺房作案,不过从时间上来看非常紧。如果只是单纯杀人可能来得及,可要强奸后再杀人的话根本就说不通。严双喜根本不能预料谷岳林会和妙妍谈论多久,不会冒这么大的险见缝插针去杀人。谷岳林去见谷遗玉的时候,谷遗玉虽然因为喝了下迷药的甜汤后昏迷了过去,但是谷岳林喊了她几声之后就苏醒了过来,这说明药劲并不大。如果那个时候谷遗玉已经被人侵犯了,她不会一点察觉都没有,甚至在侵犯的时候就会被痛醒。再说谷遗玉那时候也并未衣衫不整,所以以微臣之见,也不会是严双喜先行奸污了谷遗玉,随后又抽空转回来将她杀害。”
赵怀月和白若雪相视一笑,对顾元熙的回答深感满意。
“除了严双喜以外,还有谁吗?”
“当然是妙妍。”顾元熙道:“她与严双喜是表姐弟,严双喜能得到谷岳林的赏识,自身能力出众是一方面,但更离不开妙妍的推荐。严双喜和谷遗玉应该没有什么利益上的冲突,要是谷遗玉真的死于严双喜之手,那八成也是出于妙妍的授意。昨晚妙妍会非常突兀地出现在严双喜的房间,动机极为可疑!”
“说的有理。”
顾元熙继续说道:“另外就是妙妍之子谷凌云。他出现在伙房绝对不是偶然,一定是看到了什么重要的事情,比如严双喜在给谷遗玉的甜汤之中下迷药。不过他年纪尚幼,不方便提审,也不能用刑。想要让他开口,着实困难啊”
“难是难,但我们还是得想个办法让他开口。”白若雪道:“或许他掌握着此案的关键性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