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乔茗雪并没有穿上那身蓝色碎花连衣裙和黑色小皮鞋而是换了身白色衬衣然后搭配了一件无色系纱薄裙。
无声系的半身长裙,很适合知性大方的女孩。
乔茗雪的外貌原本就出挑,穿上这身装扮之后,整个人都透漏着特殊的知性美。
见到苏牧进来,主动起身打招呼:“苏董你好!”
气质沉稳、眉目舒朗,待人接物礼貌周全,面对自己大放有度,知书达理。
这种特殊的气质,绝对不是一般人家能够培养出来的。
苏牧不是有家庭偏见,或者看不起家庭条件一般的人家培养出来的女儿。
只是气质这种东西从来都不是与生俱来的。
它需要家庭的熏陶、文化的滋养,长时间的潜移默化之中才能形成。
这个形成的过程绝对不是三两年,而是十多年,甚至几十年的岁月沉淀,才能沉淀出这种玄乎其玄的气质。
一般的家庭现状就是为了三斗米忙碌,根本不具备气质滋养的条件。
“你好!”苏牧绅士的请乔记者坐下之后,接过菜单问:“乔记者有什么忌口没有。”
“苏董,这是私下,咱们就不要那么见外,你叫我茗雪就行。”乔茗雪甜甜一笑,继续说道:“我对美食从来没有忌口。”
“茗茗雪”苏牧试着叫了一次,这么亲切的称呼,喊起来让他这么大男人都有些难为情。
不过叫了两次,倒是朗朗上口,很快就习惯了。
“茗雪,你有什么特别喜欢的菜式吗?”
苏牧将菜单交给乔茗雪。
“听芳芳说豫菜馆的豫菜比较正宗。”乔茗雪也没有推辞,拿着菜单翻看了一会,说道:“这其中又以红烧黄河大鲤鱼、道口烧鸡最为出色。
这两个肯定必点。
除此之外,苏董有什么好吃的可以推荐?”
乔茗雪并没有像大多数客人一样,为了点餐的问题跟苏牧你推我搡。
而是直接点了两道自己喜欢的美食,同时又以让苏牧推荐美食的名义,把点菜的权利顺理成章的转交到了苏牧的手中。
既没有失礼,也照顾了苏牧的吃饭习惯和爱好。
个人双商、修养,皆在举止、谈吐之间展现的一览无余。
这种性格,倒是让苏牧产生了几分好感。
“苏董,这是咱们第一次正式见面,我给你带了个见面礼。”说着,乔茗雪从怀中取出了一支精心包装的钢笔盒交给了苏牧,说道:“这是我家长辈曾经珍藏的一支钢笔,现在送给你了。”
苏牧接过钢笔盒,打开一看,一支黑金色的钢笔静静的躺在精致的钢笔盒内。
这钢笔本身光滑无比,笔头的部分已经有些脱落,呈现一种岁月的痕迹。
粗略来看,这支笔至少有几十年了。
准确的说,应该是几十年前用过的钢笔,后来因为某些特殊原因,被当做特殊信物给收藏了起来。
苏牧之所以得出这样的判断,也可以从乔茗雪的话中得到印证。
乔茗雪说,这是她家长辈珍藏的一支钢笔,而不是使用。
一个词汇之差,却也差之千里。
没错,这支钢笔正是乔明军打赌从乔振国的手中赢过来的。
只可惜,他拿到手中,还没有焐热几天,就被乔茗雪抢了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