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让人感觉到头皮发麻的,是幕墙丛里那森绿的荧光眼珠,他们虎视眈眈随着木筏往前漂流一路尾随,贪婪恶的目光分明想吃他们,就差流哈喇子了。
可以预想,要是没有这条十几米宽的河道,那他们的下场就是被野狼生吞活剥。
副官拿起枪上膛,指着附近的狼眼睛:“队长,怎么办?我们要不要开枪射击,吓跑这些野狼?”
“先看看情况,狼群是群居物种,一旦个体受到攻击,群体会一哄而上,它没有主动攻击我们,那我们也别招惹他。”
“大家听我命令,全部熄灭手电筒,避免灯光刺激到狼群。”
德川庆佑说完,几条木筏的手电筒全都熄灭,周围环境瞬间变得昏暗,但危险只增不减,在墨色中行船,比打开灯还要危险。
“马桑,现在怎么办?”
“有没有办法,先把这些狼群驱散。”
德川庆佑的样子,一看就是从贵族家提拔的将官,作战经验虽然没有正面战场丰富,但也绝对不弱,他看着眼前的棘手情况询问马三邦时,手臂已经摸向腰间佩戴的手枪。
马三邦赶紧按住他的手,言语郑重说道:“你要是嫌你的队员死得慢,就用枪打这玩意儿。”
“猛兽看见咱们,只是把咱们当做了后备食物,跟着咱们一段时间,吃不到嘴里,也就散开了。”
“你要是冲他们打枪,那可就完犊子了。”
“动物的嗅觉和听觉比人类敏锐几十几百倍,细微的动静对于他们来说都是巨响。枪声一旦响起,野兽就会认为咱们对它们发起了攻击,相当于一个危险的信号,代表着它们会跟咱们决一死战。”
“所以在雪窝子里打猎的老猎手心里都清楚,如果没有一枪打死,那就得赶紧跑。”
“因为被野兽抓住,肯定会被这玩意儿开膛破肚,可吓人咧!”
“德川队长,我问你,野兽最害怕什么?”
“是火!”
“对了,野兽趋光怕火!”
“那我们身上有火吗?”
待马三邦点亮火折子,德川庆佑看到自己腰间佩戴的防身棍,顿时明白了他的意思。
“左卫郎,传令下去,打开准备好的酒精,用防身棍点燃,制作出火把。”
德川庆佑说完,身后的几条木筏上一阵行动,东瀛队员和寨民们把身上拿的防身棍打开,用棉布裹了酒精做成简易火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