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珍素?爷爷自创的百珍素!”
沈星月放下铜镜,不可思议地仔细端详着手中的小瓷瓶。
小瓷瓶通体白色,只有瓶身印着三个墨色的字:百珍素。
这三个字,是爷爷的字迹,当初她看着他亲手写上去的。
爷爷写这三个字的时候还跟她说:“丫头,别看这瓶子朴素,名字也简单,它可是集百种珍贵草药的万能美容膏,再丑的脸,抹上它七日,都能变得洁白无暇,肤若凝脂。”
沈星月从不怀疑爷爷的话。
爷爷出身于古武医学世家,有一身仙风道骨的气质。
不仅有一身好武功,还有一手绝世的好医术。
为很多从各地慕名而来的患者治好过疑难杂症,挽救了很多家庭。
作为爷爷最疼爱也是唯一的孙女,读中学前,她一直跟在他身边耳濡目染。
在武功和医术上也习得了几分本领。
只是,爷爷住在乡下,她从读中学后便在学校寄宿。
每年只有放寒暑假的时候才能陪伴他,习得的本领终究有限。
爷爷也是一个很开明的人,先后收过几个学医的徒弟,并没有要求她这个亲孙女长大一定得跟着他学医。
所以,大学时她报了自己感兴趣的金融专业,毕业后便去了一家跨国大集团任职。
短短两年,便做到了集团cfo的位置,掌管着整个集团数千亿的资金运作,是名妥妥的职场女精英。
可这会儿,沈星月真感到有些遗憾,当初咋不跟着爷爷多学点医术呢?
幸好,自己的医术虽然不够,但金手指弥补了她的这一缺陷。
她不知道自己的金手指功能有多大,当即试了一下,用意念想着手机、钞票、咖啡、面包……
发现都没反应。
但只要用意念想着爷爷家里的药物和与治病有关的工具,都可马上出现。
且还能将已经出现的这些东西收纳到意念里,不被人发现。
不错,虽然这个金手指不是万能的,但能治病救人,沈星月已感到很满足。
感觉似乎是爷爷在挂念着她,保佑她。
只是,一想到她在原来的世界里已经过世了,只留下年迈的爷爷一人在世上,也不知他过得好不好,她就感到心里十分难受。
哎,不多想了,接受无法改变的,改变能改变的,这一向是她的处事原则。
沈星月做了一个深呼吸的动作,让自己的心情暂时平静了下来,也停止了继续探索金手指的功能。
她小心翼翼地打开了瓶子,对着瓶口闻了一下,一股淡淡的药香味,顿时沁入心脾。
百珍素药乳是白色的,她倒了一些在手心。
然后用指腹蘸着,对着铜镜,往脸上划小圈圈,让肌肤能充分地吸引。
整个左脸都涂抹完后,她马上就感觉到这边脸舒服了一些。
就像一个口渴的人,喝完了一大杯水的感觉。
把瓶子盖上后,她将它藏在意念里,然后在手袖里扯了一块白色纱巾出来。
这块纱巾,是原主随身放着拿来遮面用的。
她随即用它将脸掩上,只露出一双如黑葡萄般晶亮的眸子。
顺便也把头上戴的那一堆繁缛的金属装饰和耳坠都弄了下来。
终于,感觉整个人清爽多了。
只是,这脸要好,还得六天。
想想,沈星月还是觉得有一点煎熬,也有些心疼原主。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
原主做丑女的这些年,承受的冷落与嘲讽可想而知。
沈星月在马车里抹药乳时,知画已经回到沈清欢的马车旁,在委屈地跟她告状。
“知画,她刚才真的这么说?”
“小姐,我绝对没骗您,大小姐刚才就是这么一口一声地让我叫她‘王妃’,还说以后再叫错了,就让我自己去管家那里领罚。”
“哼,一个丑八怪,还敢端王妃的架子,看来,她这是故意想给我一个下马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