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遇到了一个“典型”,正是司法厅大展神威的时刻。
尤其是被告里面还有沈氏工业这样的巨鳄,一定会引起多方关注。
厅长已经决定要好好的表现一下,搞不好这场官司能关乎到自己未来的仕途也说不定。
这天,开庭之后,在庄严的气氛下,“夏雷”机械设计公司的代表张卓将一份材料递交给法官。
其中内容是有关于生产第一辆新式“自行车”的记过和详细数据,目的是为了确立发明者的身份。
除此之外,一些相关人士也可以为其作证。
法官在仔细端详了一阵后点了点头,根据综上材料,基本可以确认发明人正是张卓和张强两兄弟无疑。
但为了公平起见,他还是向被告们确认了一下。
对于这件事,那些厂家们倒是老实的承认这玩意的确是人家发明的。
最起码,夏雷公司是最早推出这款产品的,这种事情是没法造假的。
张卓表示,由于各类山寨产品的出现,给夏雷公司造成了很大经济损失,因此他要求在三年的专利保护期内,市面上不允许生产同类产品。
另外,被告们要赔偿夏雷公司总计两百余万元的经济赔偿。
在他讲完之后,法庭上顿时炸开了锅。
沈氏工业的代表顿时不满的叫嚷道:
“你这发动机还是我们公司提供的,怎么就不允许制造了?”
“对啊,那人家能卖出去是人家的本事,自古以来商者各凭其能,这有什么错?”
“就是”
众人纷纷七嘴八舌的抗议起来。
法官眉头一皱,用力的拍了下桌子。
“肃静!”
“这里是司法厅,不是菜市场。”
随后,他表示,夏雷机械设计公司的发动机的确是来源于沈氏工业,但却是通过正常途径购买的,两者之间也没有任何协议。
因此,跟本次案件毫无关系。
另外,各凭其能这句话的确没错,但如果发明人消耗了大量的精力和资金造出了一项产品,转过头便被其他人不劳而获的方式进行了仿制。
长此以往,谁还愿意创新?谁还愿意搞发明?
那么整个市场就会停滞不前。
综上所述,这便是专利保护法的意义所在。
在法官慷慨激昂的一番话后,那些被告们顿时默不作声。
实际上他们也知道这个道理,但在金钱面前还是把持不住啊。
这场官司最终以夏雷机械设计公司大获全胜结束,根据当庭的判罚,市场上所有采用张强张卓兄弟俩设计框架的新式自行车将统统禁止售卖。
这个期限是三年,三年过后则可以任意生产。
另外,根据被告的诉求,包括沈氏工业在内的十余个厂家需要对夏雷机械设计公司赔偿16524万元。
这场官司的确引来了多方的关注,毕竟这档子事在夏城还是头一次发生。
就连元首李年,也从第二天的报纸首页上看到了这个消息。
“有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