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虽然已经在这吃了有小半年的时间。
可每次都要感慨这么一回。
一开始桌上其他的人还会附和几句,可现在他们早就习惯了,该吃饭就吃饭,不用搭理这么一个矫情的人。
但是今天,他矫情的有些不太一样,在感慨这么一声,把肉吞进了肚子里去后,他叹了口气:“可以后再想吃到,怕就是难了。”
这一桌子的人一愣,立马就觉得饭菜不香了起来。
“你怎么说这种丧气话。”一个人端着碗也不是,放下碗也不是,恶狠狠地瞪过去,不满地开口。
“你们难道没听说那个消息吗?”这人又夹了一块肉,虽然他让满桌的兴致都郁郁了起来,可他自己没受什么影响。
一个人沉默了片刻后,放下碗筷:“你是说…长安有商人开始接触我们这边人的事?”
“不止。”这人摇头,“昨天我收着个信,长安那边有人从凤巢那订购了两台纺织机。”
他们这些在益州开工厂的,厂子里用的机器,都是花了大价钱,从凤巢那边买过来的,当然…不买也行。
那就得忍受效率远远不如购买了纺织机的困境。
甚至…织出来的布,可能都回不了本。
“他们终于要出手了?”饭桌上,有一个人自嘲笑了一声,摇了摇头。
其他人咻得把目光转了过去。
“你早就知道这个消息了?”
“你是预料到了?”
“你是怎么知道的?”
杂七杂八的言语,但表达的意思都差不多,就是他为什么好像对这件事一点都不觉得意外?
那人深吸了口气,舔了舔嘴唇:“你们都知道格勒尼玛吧?”
其他人表情严肃起来,点了点头。
这是一位吐蕃人。
他的名字翻译成汉话,就是“一个出生在日曜日的吉祥美妙的人”。
七曜记日法,是现在大唐通用的一种划分时间的记日法,像是武珝就和这些异邦商贾说过,雇佣人至少要做五休二。
但这种记日法并不是尹煊拿出来的,而是大唐本就有的东西。
七曜记日法是从周朝时就诞生出的东西,和后世有些不太一样,现在的大唐里,木曜日是一周的起始,也就是周四是一周的开端。
格勒尼玛在这些异邦商贾中,算是一位传奇人物了。
倒卖玻璃的事,就是他起的头。
靠着这个东西,他和大唐的一些勋贵有了些联系,虽然是效走狗之劳,可大部分异国商贾想要做大唐勋贵的走狗都还没那个资格。
原本他也是回不去吐蕃的。
毕竟玻璃那事,把吐蕃给坑成了那样。
可近些年,大唐在军事上的建树,让吐蕃乖巧了起来,格勒尼玛也就能大大方方地回到吐蕃,甚至还成了吐蕃王室的座上宾客。
现在更是成了吐蕃最大的商贾。
是他们这些异邦商贾人眼中的一块标杆,几乎所有异国商贾都想成为这样的人物。
“我有幸和他一起吃过饭。”那人接着说了下去,“当时喝了些酒水,他就同我说过,别一门心思扎在大唐的市场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