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福食肆的大名,住在怀贞坊里的他怎么可能不知道。
儿子也带他去吃过,只是嫌价钱太贵,吃了两次之后,他就不敢再去——虽说自己儿子谋了一份给商贾之子教书的职,家里渐渐宽绰了。
可
以前供自己儿子读书,过的都是苦日子,他们已经养成了不愿意去过好日子的习惯,像是今天这样,偶尔能吃上一口肉汤, 就是很奢侈的一件事。
“那这东西恐怕不便宜吧?”公公迟疑着开口问道,做好了被吓一跳的准备。
男人言简意赅地回道:“二十文。”
二十文?
公公眉头一挑,正准备开口呵斥。
夫人就连忙开口:“父亲,今天只吃了大约三分之一左右,还有大半收了起来。”
这让公公喘回了口气。
只三分之一,就让他们一家人都饱饱吃了一顿,那看起来还很不错的样子?
这个想法刚在他脑子里诞生出来。
他连忙摇头,把这个危险的念头甩开。
这才过几天好日子,被同福食肆的定价给同化了,竟然觉得二十文钱吃上一天还很不错?
可不能这样!
公公又准备开口训斥一下自己儿子,可刚一张开嘴巴,面包的滋味就又在嘴巴里来回地打转。
有些舍不得。
“这东西太贵了一些。”公公叹了口气,生生把自己想要说的话,在脱口而出的那一瞬间,改变了起来,“以后偶尔吃一次就好。”
男人点点头,应了下来。
这样的一幕发生在不少人家里,面包这种东西,对他们的饮食而言,是一种极大的颠覆。
毕竟没有人会选择难吃的食物。
这一天早上,同福食肆还没开门,一堆人就乌泱泱地挤在了门口。
魏征一来,整个人都绝望了。
自己才吃了几天早到的甜头,这群人就这么急不可耐地想要断绝自己的后路?
嗯
也不知道这么些人,轮到自己的时候,还有没有剩下的油条、包子、豆浆了,实在不行买一碗面也行。
但也没带碗过来啊。
这时候,魏征突然羡慕起程咬金来,程咬金算是整个朝堂上的一朵奇葩,这段时间他养成了随身带着个碗的习惯。
若是来迟了,像是魏征他们就没有早食可吃,可程咬金不一样,他只会慢条斯理地拿出自己的碗,往桌子上一摆,排出几十枚铜钱,眼皮子都不抬一下,傲慢地开口:“店家,给我来一碗油泼面。”
然后
就带着油泼面去了朱雀门,蹲在宫门前,有时候甚至会被房玄龄他们联手赶到镇门石上,大口吸溜着面条。
好像自己也可以这么办。
虽然是丢人了一些,但只要自己劝说房玄龄、侯君集他们一起这么做,按照店家的学说,那个什么“大家一起以同样的速度运动,就是相对静止”,大家一起丢人,相对而言,大家就都不会丢人了。
魏征乖巧排队。
旁边人的谈论声,渐渐传入他的耳里。
“陈兄,你也是来买面包的?”两个相识的人,遇见一起,寒暄了起来。
这让魏征竖起了耳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