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著交错,热火朝天。
直到桌子上的菜吃完。
魏征已经三碗米饭下肚,毕竟是饿了一早上,他满足地拍着撑得圆滚滚的肚皮。
李世民有意剩下来半碗米饭,等魏征把碗筷一松,抬手将红烧肉盘子里还剩着的汤汁淋在米饭上,拌匀开来,碗里白盈盈的饭粒,顿时就侵染了汤汁,呈诱人的酱红色。
魏征瞪圆了眼,看着李世民手里的饭碗,眼里露出不可思议的神色。
还有这种操作?
这道叫做满江红的菜品的汤汁还能够泡饭?看上去好香啊
李世民脸上露出满足的神情,小口扒着饭。
魏征有些垂头丧气,轻轻捶了一下大腿根。
输了,自己还是输了!哪怕自己占了一个先手,最后的结果还是输了,没能抢到最后一口的美味。
尹煊和李丽质、李淑一同看着他们两,三个人的脸上不约而同地露出鄙夷的神情。
这两个人加在一起怕都是快有一百岁,竟然能这么幼稚。
李世民吃完饭食,毫无形象地抬起袖子,擦了擦嘴唇,抹下一袖子的油水:“玄成啊玄成,论吃你还是比不过我的。”
魏征拱手:“臣臣服、臣服。”
尹煊挑了挑眉。
这个皱巴巴的小老头就是那个有名的杠精?
两个人吃完,同尹煊寒暄了一阵,就结伴离开。
出了同福食肆,他们两个人也没上马车,而就是这么漫无目的地闲逛,两个人争食,吃得太撑,这么走着也能消消食。
魏征突然开口:“即便二郎不说什么理由,只是为了这家食肆的美食,臣现在也能理解了。”
无论搁谁身上,除非是先天味觉失灵,否则都很难抗拒这种美食。
这种程度的美食,李世民还能克制住自己,没有把这位店家招揽入尚食局,更没有荒废朝政、整日过来吃食,只是提出每十日休沐一日
在魏征看来,这恰恰是李世民能够克制自己欲望的一种体现。
食色性也。
天性、欲望需要去克制,但不需要去压制,大大方方地承认自己有这方面的需求,并不是一件羞耻的事。
不要过于频繁、过于伤身,偶尔来一次,是情有可原的一件事。
李世民笑了笑,点头应下来:“也的确是有这方面的原因。”
“当然最关键的你不觉得那里的环境很让人放松吗?”
魏征愣了一下,皱着眉头,细细思索一会,而后点了点头。
他是不要脸。
可还不至于像刚刚那样不要脸,是受到了什么影响?对了,是店家的那句“竟然抢自己女儿的食吃”。
“你觉得那位店家是一个什么样的人?”李世民转头看向魏征,轻声问道。
魏征琢磨了一会:“只是见了一面,要说太多,臣也说不上来。”
“只是觉得这店家,傲气得很。”
“傲气”是很模棱两可的一个词,夸人可以用它、骂人也可以用它。
傲气有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