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着去厨房,把这一瓶酒买下来。自家有经营卖酒的资质,酒具自然也是齐全的,分出两杯一两的酒,就这么给他们端了上去。
看到这土陶的酒壶,李世民微微皱起眉头:“店家,你这酒具有些落了雅兴啊。”
尹煊摇了摇头,轻声说道:“这可是我家最好的酒具了。”
程咬金却没说话,鼻子抽动,他已经闻到了浓郁的酒味——单这个酒味,就已经胜过他此前喝过的所有的酒。
他的脸色渐渐兴奋起来,拿起酒壶,正准备送入口中。
尹煊轻轻咳嗽一声:“对了,给你们提个醒,这酒入口虽柔,但内里却烈得很,喝的时候别太急躁。”
烈酒?
程咬金没当一回事,他是什么人物?是混世魔王,再烈的人他都制服过,就更不要区区酒水。
李世民没急着喝,而是饶有兴趣地看着程咬金的动作。
程咬金一口半两下去,酒水入喉,让他不由得瞪圆了眼。
入口绵,就如同一道丝绸顺着喉咙滑落入肚子里,淡淡的津甜味道,在他的口腔里滋生了出来。
程咬金咂了咂嘴,品味着酒水的滋味,心里还有些不以为然,这种清香的酒水,哪里烈了?
可他这个想法都还没完全生成,一股火辣辣地感觉,就在他的喉咙、食道、胃里生成,一把柔韧的火焚烧了他的整个身子。
酒气由心而生,胀住他的肚子。
就这么坐直着闷了好久,程咬金才缓过神来,他脑子已经微微有些发晕,但还是竖起了大拇指:“好酒!”
“他奶奶的,是真的烈,老子都差点没驯服住它。”
程咬金的酒量李世民是清楚的。
那是一口肉、一口酒,能把酒当水喝的酒闷子。他那一口酒,怕只喝了半两,就让他成这样了?
李世民没学程咬金,小心翼翼地往酒盏里倒了小半杯,端起来抿了一口。
香、甜、辣。
这三种滋味,一瞬间同时在他的口腔里爆发出来,这一口小小的酒水,入肚之后却迸发了极大的能量。
肚子烧了起来,身体里四通八达地蹿着一股暖意。
“好酒!”李世民也不由得嚷了一嗓子,眼里泛着亮光,这种野马一样难以驯服的酒才是真正的好酒。
以前喝得那都是什么东西。
和这一口酒相比起来,以前喝的那都是和水一样寡淡的玩意。
一口酒,一口菜。
酒水刺激着味蕾,菜肴柔化着酒水,两者相辅相成,酒水更加甘甜起来,菜肴也更美味起来。
“店家,再来一份金丝肉。”李世民反客为主,看着桌子上所剩不多的土豆肉丝,嚷嚷了起来。
程咬金把荷包重重拍在桌子上。
李丽质有些嫌弃地皱了皱鼻子,站了起来,坐到隔壁桌上,轻声说道:“店家,再来一份金镶玉。”
她是不喜欢喝酒的,尤其是这股烈酒,她仅仅只是闻了几下,就让脑子有一股混混沌沌的感觉。
索性自己单独坐一张桌子,自己吃自己的。
隔壁桌的尹露露拿着认字的本子,小跑到李丽质身边:“姐姐,你长得好漂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