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狗没有名字,正如小镇上的穷苦人家,也没有名字一样。
他姓郑,家里人叫他郑小三。
但外人依旧叫他狗子。
因为他可以像野狗一样有顽强的生命里,也可以像野狗一样被别人讨厌着,却还能活下来。
为了活着,在镇子里乞讨是不够的。
本地都是熟人,大部分也都很贫困,没有谁有能力给外人施舍。
而通常有能力施舍的人,却没有这种施舍的想法。
花天酒地的去一趟黄沙楼,他不舒坦吗?为何要救济穷人?
所以为了活下去,就只能向外面走去。
在漫天的黄沙之中,寻找能够让他活下去的足够食物。
他的运气不坏,在八岁那一年,第一次独自进入沙漠,就找到了吃食。
那是一头暴毙在风沙之中,骨瘦如柴的野狗。
见过太多为了食物厮杀的小孩,聪明且谨慎的没有全部拖回家,而是在不远处接着沙土,薄薄的覆盖了一层。
然后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家找大人。
所为的大人就是他的母亲,一位又黑又瘦,看起来还年老的女人。
女人的男人,在小孩出生之后两年,就进入了沙漠之中,在也没有回来。
哪里是死亡的禁区,只有成年的男人,才能有一部分活着走进去然后走出来。
女人不可以。
然而一个女人在这么贫苦的地方,想要养活她自己,黑油他的儿子,付出的艰辛可想而知。
在失去男人开始的一两个月的时间内,女人的家庭风平浪静,还能凭借着男人留下的积蓄,勉强的过活。
可两个月一过,就有安奈不住的人,前来骚扰。
而骚扰这种事情是不能忍让的,一旦学会了忍让,就像在人群中跌倒在也爬不起来。
除了被人踩在脚下,踩成肉泥之外,没有第二种选择。
女人瘦小,但为了自己的孩子,却忽然变得更加凶猛。
在第一次用她丈夫留下的杀猪刀,断掉了前来骚扰的人的一条手臂之后。
很长时间都很安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