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雨不知春早去,一晴方觉夏更深,青草栖息的乡间小路,蝉鸣蛙嘀叽咕叽咕,温热的暖风一阵接连一阵,轻拂过行人脸庞,飘往无边的田野。
茁壮成长的秧苗麦谷,迎着夏风招手,看似层层起伏的浪花,窸唰摇摆作响,与漫山遍野的茶花,清澈流畅的涧水,勾勒出一副美不胜收的田园山水画。
穆寒星和郑程雪驾驶露天马车缓缓前进,周兴云则舒怡的搂住维夙遥小蛮腰,一个劲手指望无边际的田野,嚷嚷少女看看这个、看看那个,仿佛天地间的一株小草,都是稀世罕见的珍宝,都能引起他泛滥成灾的好奇心。
当然,周兴云指这指那的欣赏风景,不外乎是分散维夙遥的注意力,以便达成他对少女毛手毛脚的目的。
林岚城是个相对富裕的城市,与京城相较也不遑多让,位于城市周边的小村镇,人们都安居乐业丰衣足食。
周兴云等人路过乡间小路,甚至看到许多农牛娃,在田园追逐玩耍。
最近一个月,来自天南地北的江湖人,纷纷赶往林岚城集结。
林岚城周边的村民,多多少少都听到些相关武道会的传闻,因此,他们对走过路过的武林侠客,早已见怪不怪。
不过,见怪不怪其怪自败的村民们,今儿却都忍不住对周兴云一行人多看几眼。
少女们美若天仙,乡民们突然遇上成群仙女侠路经此地,自然而然就愣了神。
要知道,周兴云队伍里面,有不少倾绝天下的外域女子,好比金丝柔发的维夙遥、水银秀发的伊莎蓓尔和绮郦安、以及雪白短发的无常花……
赶行程的日子,少女们没必要伪装,直到抵近林岚城,大家再稍作整顿。
周兴云有御赐令牌,即便没有通关文牒,也能畅通无阻的进入城市。
“咧~我们去那边逛逛吧。”众人来到一个新城市,莫念夕的老毛病又犯了,立即挽住周兴云吵着去闹市游玩。
来的路上她就听绮郦安说,林岚城繁荣昌盛,是我朝数一数二的大城市,许多地方甚至比京城还优秀。
进入到城市里后,莫念夕更是深有感受,绮郦安妹子诚不欺我。
京城虽然很繁华,高大上档次的雄伟建筑,几乎随处可见,外加城内有座金碧辉煌的皇城,使整个城市显得富贵堂皇。但是,正因为京城的豪华建筑过于密集,又是皇宫、又是聚鲜楼、又是贵区各大官人的府邸。结果……与其说是繁华,不如说是庄严。
毕竟,京城面积虽大,可半壁城市都让皇宫与达官贵人的住区占据,导致外层生活区的建筑很拥挤。
周兴云不愿在京城久留,正是其庄严的氛围,让他感到压力。就好比现代的超繁荣大城市,那快节奏的生活方式,使他每天都紧绷神经。
林岚城则不同,这里建筑与建筑之间的距离比较宽敞,街道与街道的链接也层次分明,市内行人多而不挤,市场叫卖杂而不乱,是个地广人广的好城市。
江湖人选择在林岚城集合,真是个明智的选择。
“玩玩玩,一天到晚你就知道玩。先找个落脚点不成吗?”周兴云假正经喝训黑发少女,因为只有这么做,他才能光明正大,一巴掌抽大妮子的屁股。
“你又欺负我。”莫念夕百般委屈,周兴云总喜欢找理由吃她豆腐。
诚然,被周兴云欺负不可怕,可怕的是,莫念夕可悲的发现,自己居然习惯了,喜欢被混小子欺负。真是哀莫大于心死……
“玄冰宫在林岚城设有分支部,周公子若不嫌弃,可住在我们的商铺。”绮郦安热情邀请大家。
落脚点不是问题,只要周兴云点个头,她便带大家去玄冰宫的分支部。
“谢谢,但不用了,我早和唐大伯约好在城南的茶楼见面。”周兴云启程前往碧园山庄时,唐彦忠夫妇便带着唐远盈和轩婧,到林岚城打点。
不管怎么说,唐彦忠和刘桂兰都是老江湖,知道中原高手将在林岚城集结,城内客栈必然满载,所以两老提前找好住所,以便等周兴云来。
周兴云初来乍到,好歹与两老会面,休息一天半天,再进城里游玩。
说实话,这几天赶路可把周兴云累坏了,他真怀念在异世界,搭载伊莎贝尔私人飞机的时光。他们要是能带一架飞机回来,那该多方便,甭管去哪都能快速抵达,不用坐在马车上颠簸。
可惜,上述的一切都是痴人梦话,压根不可能实现的幻想。
“本届武道会吸引了不少中原高手。”维夙遥环顾街头小巷走过路过的行人,十个人里面,至少有一半以上,是佩刀佩剑的江湖人。
“比我们身后那位还高吗?”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