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了两套衣服,都比较合身。
之前虽然总听说人靠衣装马靠鞍,但却不理解其中深意,今天算是明白啦!
咱这小衣服一穿上,不说帅过金城武吧,那肯定也是完虐刘德华,绝对有样。
“先生您好,一万两千八!”
“好,刷卡!”
就在卓哥淡定的要递过银行卡的时候,我直接按住了卓哥的手,随即口水横飞,宛如疯狗附体一样的喊道:“多少?一万两千八,大姐你去抢吧,啥玩意就一万两千八呀?”
“别丢人,这是阿玛尼。”
“别说阿米尼啦,阿爹尼也能这么贵呀,走走走,这纯属是拿咱俩当傻子忽悠呢,以为俺们没买过衣服呢,不要了不要了。”
卓哥也不知为何脸色一红,强行推开了我的手掌,接着客气的对着那个卖货的女孩说道:“你刷卡就行了,我表弟跟你开玩笑呢,比较有幽默细胞。”
“好的先生,你表弟确实挺幽默,那您看着衣服我是包起来,还是直接穿着?”
卖货女孩漏出十分勉强的职业微笑看向卓哥,随即头也不回的拿着衣服走出了柜台。
“他就直接穿着了,你打包吧,我俩在去逛逛其他地方,一会回来取。”
扔下一句话后,我被卓哥强行拽住了服装店。
随后卓哥又强行给我买了两件饰品,分别是项链和手表,都贼老贵,看的我都肉疼。
一点都不撒谎,那是真冒汗呀!
“你小子紧张个什么劲呀,以后估计就得咱俩搭手了,这些就当我送你的见面礼。”
“哥,真没必要买这么贵的东西,我刚才在心里算了一下,你这两个小时,直接给俺家房子消费出去啦!啥家庭也不能这么糟害呀!”
“别丢人现眼了,买的差不多了,咱起驾回程。”
我如同怨种一样跟着卓哥上了车,开始往县城走,在路上,我还和卓哥换这开了一会。
不得不说,这好车就是不一样,比老家那四轮子开着舒服多了,速度也快。
我虽然自己没发觉,但多年后回头去想那一天,或许就是我贪念所生之日。
之前的我去市里要挤一天两次的大巴车,逛的是服装城,步行街,一双布鞋三十块钱都得口水横飞的跟人家砍半天价呢!
可反观现在,我这一身打扮就价值五万多块,这五万多在县城都够买个板正的小房住啦!
项链是纯金的,手表是浪琴,虽然我不知道是什么牌子,但这单说这价格,那肯定也是名牌。
这样的日子,我曾经就是做梦都不没有梦到过。
是人都会有虚荣心,不,别说人了,满天神佛们又何尝不是如此?
不然怎么会有人争一口气,佛争一炷香的说法?
现在的我,穿金戴银,意气风发!
曾经的我,穷困潦倒,生活艰难!
对比之下,任谁都会选择现在,哪怕明知道这条路是错误的,是不正确的。
一番意淫后,我和卓哥到达了县城,我没有选择回家,而是找了一家小旅馆住了下来,这样出行也方便,不然大晚上出去,一宿一宿不回来,家里肯定担心。
“多钱?五十,大姐你便宜点,我得住好几天呢!”
我习惯性的跟旅馆老板娘砍这价。
“小兄弟,我这都是电脑房,最便宜就是五十的啦,再说了,你一看就是大老板,五十块钱还剩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