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伯母,您要是喜欢我也帮您订一件?”
师慧兰啐了她一口,“晴晴,你怎么连大伯母也敢调侃,都快年过半百的人了我要这嫁衣干什么?”
阮奶奶看着大儿媳那张布满红霞的脸,心觉好笑,手上不停地擦着头发,笑了笑:“晴晴送你,到时你娶儿媳妇,可以送给儿媳妇呀。”
师慧兰听了婆婆的话,心里松了口气,没好气地说道:“送儿媳那就不是一件能打发的,不厚此薄彼怎么也得四件。”
俞晴爽快应下,“呵呵,没问题,只要哥哥们找到媳妇,我为他们高兴,四件衣服而已,全当做妹妹的心意。”
“行,那我就替你哥哥们先谢谢你了。”师慧兰左右看了看,“晴晴,有什么需要伯母帮忙的你也别客气。”
俞晴当真不客气地指着摆放在木箱子上的袋子,说道:“那就麻烦伯母将这袋子婚庆用品提出去,让哥哥们帮忙将喜字贴上,袋子里还有小红花,我们家的家人每个人可以戴上一朵,图个喜庆。”
“行,这事交给我,你赶紧打扮起来,依我看新郎应该快来了。”出门前师慧兰还不忘对俞晴眨了眨眼。
头发擦至还有点湿润,俞晴换上大红色的秀禾服,还好是五一,穿一件秀禾服正合适,不冷不热。
上妆、戴首饰,最后阮奶奶帮她盘上头发。
俞晴欣赏镜中的自己,美得太张扬,玩笑道:“奶奶,我这样走出去会不会引来一波姑娘的嫉妒呀?”
“那是她们心胸太狭隘,我们家的晴晴是世上最美的新娘。”阮奶奶边检查发饰,一边一脸遗憾道:“可惜便宜了项一森那小子。”
“每次见奶奶对他满脸笑容的,我还以为奶奶很中意他。”
阮奶奶笑弯了眼,嘴上却哼了哼,“我是中意他,但是在奶奶的心目中,永远是觉得晴晴最优秀,他怎么能跟我们晴晴比?”
俞晴欣赏完自己,起身打开放在墙角的大木箱,从里面拿出五套黑色西装和五件衬衫,以及买西装送的领带。这是她上次准备送给他们的见面礼物,为了一睹高大帅气美男的风采,只能提前送给他们了。
“晴晴,你这是”阮奶奶瞧着这一堆衣服,惊呆了。
“奶奶,上次家里人都送了我见面礼,这是我准备送给大家的礼物,碰到今天这喜庆的日子,只能提前拿出来了。”
说着,俞晴又从木箱里拿出红黄蓝三件针织镂空的蝙蝠衫。
“这三件是送给伯母、周姨和您的,您也去换上?”
“我也有?”阮奶奶惊喜地接过来,看到是蝙蝠衫,简直大爱啊!
“正好早晨天气还有点微凉,穿上这件镂空的蝙蝠衫正合适。”
咚咚咚。
“晴晴,你们换好衣服没?”门外传来师慧兰的声音。
“伯母,我换好了,你进来吧。”
房门被打开,师慧兰手里拿着几张大红喜字进来,笑呵呵地道:“我进来贴几张喜字,哇!”
当她越过阮奶奶看着盛装打扮的俞晴时,惊呼出声:“我的天啦,大侄女这也太漂亮了。”
师慧兰的惊呼吸引在屋里贴喜字的另几个哥哥,阮勇往屋里一瞅,眼底掩饰不住的惊艳。
俞晴对门外的他们轻轻一笑,门外传来三声抽气声。
俞晴忍住想翻白眼的冲动,朝他们招了一下手,“大哥,二哥,三哥,你们过来,将这几套衣服拿出来换上。”
师慧兰盯着那一堆衣服,吃惊地问道:“晴晴,这是你送他们的?”
“嗯。”阮奶奶选了一件红色的蝙蝠衫,俞晴指着另两件说道:“这还有两件,你和周姨一人一件。”
师慧兰见还有自己的份,黄色和蓝色她有点不知道自己选哪个颜色。
阮勇被兄弟们推着进了房间,屋里的淡雅香味让他一个大男人有点不自在,“晴晴,这里有五套。”
“三个哥哥、安弟和我爸一人一套,尺码都差不多,你们拿出去换上吧。”
阮奶奶看着兴奋抱着西装出门的孙子,幸灾乐祸地说道:“晴晴呀,家里每个男人都有一件礼物,就落下你爷爷,他心里不会平衡。”
果不其然,没几分钟,就听到了阮老爷子的大嗓门,“晴丫头,他们都有新衣服穿,为什么唯独爷爷就没有?”
俞晴吐了吐舌头,老爷子有将军肚,并不适合穿西装呀,她觉得还是四个口袋的正装适合他。
阮奶奶和师慧兰抿唇忍着笑意。
“晴丫头”阮老爷子的身影出现在门口。
俞晴赶紧从木箱里拿出早准备好的大声量的收音机,“爷爷,忘了谁我也不会忘记你的。”
说着,就将收收音机举到他面前,“呐,这是为您准备的。”
阮老爷子盯着眼前的收音机,努力让自己板着脸,“不就是个收音机嘛,你爷爷我有。不稀罕!”
“这可不是一般的收音机。”俞晴打开收音机的开关,慢慢的将声音调到一半,她没有开到最大。
要不然大家该捂耳朵了。
时下的收音机声音太小,在户外稍微嘈杂一点,就算将声音调到最大,也得将收音贴近耳朵才能听清楚声音。
她送的这个不同,将声音调到最大老远都能听到,当然只要你不怕挨揍。
“这条肩带还可以将收音机斜挎在肩上,平时散步、晨练,都不耽搁您听广播。”
“还别说,这声音真的挺大的。”阮奶奶盯着阮老爷子道:“散步听广播,你再也不用担心抬起手酸了。”
挎在身上,解放双手多自在呀!
俞晴点了点头,她还特意下载了不少这个时代的老歌、红歌,随放随播多方便啊。
项一森搜刮了与自己有联系的几个单位,凑够了两辆吉普车和一辆货车,带上自己的六个兄弟一起赶赴陵江水电站接亲。
为了来接亲,几个兄弟都穿上了平时不怎么穿的四个口袋正装,但让他们眼热的还是项一森身上的西装,简直太合身了。
太帅气了!
出门前觉得自己这身正装很拉风,碰上项一森剪裁得体的西装,直接将他们的正装秒成渣。
还有他脚上的那双光面皮鞋,他们以前从不知道皮鞋真的可以油光水亮的,鞋面简直可以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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